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局關(guān)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目錄的通知
桂統字〔2024〕12號
?
各市、縣(區)統計局,自治區各有關(guān)部門(mén)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》和《廣西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》有關(guān)規定,現將2023年7-12月經(jīng)我局審批的統計調查項目予以公布。
凡是未經(jīng)審批擅自組織實(shí)施統計調查的,均屬于違反統計法的行為,被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填報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依法責令改正,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(shí)施條例》等有關(guān)規定進(jìn)行查處。超過(guò)有效期限的統計調查項目,一律自動(dòng)廢止,如需繼續執行,應當重新辦理審批手續。
?
附件:
1.2023年7-12月審批的統計調查項目目錄
2.2023年7月-2024年1月廢止的統計調查項目目錄
?????????????????
?
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局 ?????????
2024年2月22日? ? ? ? ? ? ??
?
附件1
2023年7-12月審批的統計調查項目目錄
制發(fā)部門(mén) |
調查項目名稱(chēng) |
批準文號 |
生效日期 |
有效期 截止時(shí)間 |
自治區農業(yè)農村廳 |
廣西水產(chǎn)種業(yè)統計調查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3號 |
2023年8月10日 |
2026年1月 |
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(huì )保障廳 |
廣西企業(yè)薪酬調查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4號 |
2023年8月18日 |
2025年2月 |
自治區農業(yè)農村廳 |
食用菌產(chǎn)業(yè)統計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5號 |
2023年8月22日 |
2026年1月 |
自治區農業(yè)農村廳 |
中藥材產(chǎn)銷(xiāo)情況統計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6號 |
2023年10月13日 |
2025年11月 |
南寧市統計局 |
南寧市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(2023年統計年報和2024年定期統計報表)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7號 |
2023年12月1日 |
年報有效期至2024年9月,定期報表有效期至2025年1月 |
南寧市青秀區統計局 |
南寧市青秀區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(2023年統計年報和2024年定期統計報表)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8號 |
2023年12月7日 |
年報有效期至2024年9月,定期報表有效期至2025年1月 |
柳州市鹿寨縣統計局 |
柳州市鹿寨縣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9號 |
2023年12月13日 |
有效期至2026年7月 |
南寧市江南區統計局 |
南寧市江南區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(2023年統計年報和2024年定期統計報表)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10號 |
2023年12月19日 |
年報有效期至2024年9月,定期報表有效期至2025年1月 |
南寧市興寧區統計局 |
南寧市興寧區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(2023年統計年報和2024年定期統計報表)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11號 |
2023年12月26日 |
年報有效期至2024年9月,定期報表有效期至2025年1月 |
自治區投資促進(jìn)局 |
廣西區外境內招商引資統計報表制度(試行)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12號 |
2023年12月26日 |
有效期至2025年12月 |
南寧市橫州市統計局 |
南寧市橫州市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(2023年統計年報和2024年定期統計報表)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13號 |
2023年12月28日 |
年報有效期至2024年9月,定期報表有效期至2025年1月 |
?
附件2
2023年7月-2024年1月廢止的統計調查項目目錄
制發(fā)部門(mén) |
調查項目名稱(chēng) |
批準文號 |
有效期 截止時(shí)間 |
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|
廣西醫療保障統計調查 |
桂統審批函〔2020〕6號 |
2024年1月31日 |
柳州市柳江區統計局 |
柳州市柳江區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 |
桂統審批函〔2021〕12號 |
定報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 |
自治區地礦局 |
廣西壯族自治區地質(zhì)礦產(chǎn)勘查開(kāi)發(fā)局綜合統計報表制度 |
桂統審批函〔2021〕14號 |
2024年1月31日 |
自治區農業(yè)農村廳 |
中藥材產(chǎn)銷(xiāo)情況統計 |
桂統審批函〔2021〕15號 |
2023年11月30日 |
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|
廣西旅游統計調查制度 |
桂統審批函〔2022〕2號 |
2024年1月31日 |
鹿寨縣統計局 |
鹿寨縣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 |
桂統審批函〔2022〕16號 |
年報有效期至2023年7月、定期報表有效期至2024年1月 |
南寧市統計局 |
南寧市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 |
桂統審批函〔2022〕18號 |
年報有效期至2023年9月、定期報表有效期至2024年1月 |
柳州市柳北區統計局 |
柳州市柳北區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 |
桂統審批函〔2022〕21號 |
年報有效期至2023年7月、定期報表有效期至2024年1月 |
防城港市統計局 |
防城港市部門(mén)綜合統計報表制度(2022年統計年報和2023年定期報表) |
桂統審批函〔2023〕2號 |
年報有效期至2023年10月,定期報表有效期至2024年1月 |
?
相關(guān)附件: